近日,根据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有关要求,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了河北省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2019第14批)。
本次发布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酒类、粮食加工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5大类,共抽检样品214批次,其中合格211批次,不合格3批次。
不合格产品信息如下:
邯郸开发区李少贵食品店销售的黄花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为1.34g/kg,标准值为≤0.2g/kg。检验机构为邯郸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唐山百货大楼集团八方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曹妃甸购物广场销售的腌榨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为4.59g/kg,标准值为≤1.0g/kg;二氧化碳残留量为0.66g/kg,标准值为≤0.1g/kg;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合为4.59,标准值为≤1。检验机构为河北冠卓检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沧州市运河区万兴超市销售的水晶蜜枣二氧化碳残留量为1.08g/kg,标准值为≤0.35g/kg。检验机构为天津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及相关单位依法处理。大家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河北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举报。记者张青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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