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规定,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珠宝玉石及贵金属饰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布。
其中,此次珠宝玉石及贵金属饰品样品在西安、咸阳、渭南、汉中、延安等地区的生产企业中抽取,共抽查生产企业74家,抽取样品174批次。经检验,合格样品165批次,样品合格率94.83%。9批次产品不符合本次监督抽查标准要求,不合格样品检出率为5.17%,涉及印记、标签、珠宝玉石饰品定名项目不合格。
本次抽查工作依据GB/T16552—2017、GB/T16553—2017、GB/T16554—2017、GB11887—2012、GB/T18043-2013、QB/T1690-2004、GB/T14459-2006、GB/T33541-2017等相关标准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对贵金属纯度、印记、珠宝玉石名称、质量、形状、颜色、多色性、折射率、吸收光谱、光性特征、放大检查、特殊鉴定方法(必要时)、托架材料及纯度、印记(厂家代号、材料、纯度)、标签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区、县)市场监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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