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宁夏市场监督管理厅官网通报2019年春季农资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通报称,为加强农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保障全区春耕顺利进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采取重点抽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了2019年春季农资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共抽查农资产品374批次,其中肥料346批次,农膜28批次。肥料共抽检生产领域59批次,检出不合格产品5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8%;流通领域287批次,检出不合格产品9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3%;农膜共抽检生产领域5批次,流通领域23批次,抽检样品全部合格。
二、产品质量状况
(一)肥料。抽查的肥料产品主要有掺混肥料、复合肥料、氮肥、钾肥、有机肥料、菌肥等。本次抽查依据GB15063-2009《复混肥料(复合肥料)》、GB21633-2008《掺混肥料(BB肥)》、GB/T18877-2009《有机-无机复混肥料》、NY525-2012《有机肥料》、GB18382-2001《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主要对总养分、有机质、水分、粒度、氯离子含量、重金属、蛔虫卵死亡率、粪大肠菌群数及产品标识进行了检验。14批次不合格产品中,12批次为质量问题,主要是总养分、中量元素和有机质等项目不达标,在不合格产品中占比86%;2批次为标识不合格,占比14%。
(二)农膜。本次抽查依据GB13735-1992《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规定,主要对规格、外观、拉伸负荷、断裂伸长率、直角撕裂负荷等项目指标进行了检验,抽检样品28批次,合格率100%。
三、处理意见
(一)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将在门户网站公布本次监督抽查结果。
(二)各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后期处置工作。
(三)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局于6月10日前将处置情况(附件2)报厅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执法稽查局。
2019年春季农资专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