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近日消息,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十期),共抽检2024批次,不合格129批次。
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餐饮具、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食用盐、罐头、蜜饯、瓶(桶)装饮用水、食品添加剂、小作坊加工食品等31大类食品样品,共抽检2024批次,合格1895批次,不合格129批次(其中餐饮具不合格125批次,食品4批次)。
不合格项目主要是水果制品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胭脂红;饮料检出条件致病菌:铜绿假单胞菌;小作坊加工食品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糖精钠(以糖精计);餐饮具微生物超标:大肠菌群;鲜蛋检出禁用兽药(氟苯尼考)。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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