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和外商投资法草案的说明。外商投资法草案规定: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的出资、利润、资本收益、资产处置所得、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依法获得的补偿或者赔偿、清算所得等,可以依法以人民币或者外汇自由汇入、汇出(草案第二十一条)。国家保护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鼓励基于自愿原则和商业规则开展技术合作(草案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显示,201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机构改革方案,通过修改法律、作出决定,健全国家机构组织法律制度。作出关于设立上海金融法院、专利等知识产权案件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决定,巩固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成果。
2019年,人大常委会要抓紧制定修改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急需的法律,加快推进民生、国家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治理、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立法,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完善国家机构有关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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