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转化是实现从科学到技术、从技术到经济“并驾齐驱”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必须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彻底打通关卡,破解实现技术突破、产品制造、市场模式、产业发展“一条龙”转化的瓶颈。
近日,由中国科技成果管理研究会、国家科技评估中心、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联合编著的《中国科技成果转化2018年度报告(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篇)》在京正式发布。报告以全国2766家公立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为样本,综合分析了这些单位科技成果转化进展和成效、典型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我国科研机构和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数量快速增长、质量不断提升
近年来,随着从修订法律、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到部署具体任务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三部曲”形成,我国技术转移服务体系不断完善。2017年全国技术市场共成交技术合同36万余项,合同金额超过1.3万亿元。
报告显示,2766家研究开发机构和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数量快速增长,转化质量不断提升,科技创富效应进一步显现,支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能力不断增强。
国家科技评估中心主任解敏表示,一些单位及时出台政策配套文件,转化环境逐步完善。一些单位瞄准市场需求,推动高价值成果产业化,注重科技创新源头设计,形成了不少高价值科技成果,在政策利好的大环境下持续转化。
例如,清华大学积极制定配套规章文件,成果转化数量和质量持续提升;山东理工大学“无氯氟聚氨酯化学发泡剂”以5.2亿元转化,创单项成果转化金额最高纪录;这些都为广大科研机构和高校的成果转化提供了宝贵经验。
“同时,通过加大科研人员奖励力度,创新产学研合作模式,健全考核评价体系,提高了成果转化效率,提升了成果转化动力。”解敏说。
“重学术、轻转化”“接不住、用不了”:科技成果转化堵在哪?
此次发布的报告指出,目前我国仍存在部分成果转化相关政策法规不完善、专业服务机构与专业人才缺乏、有利于成果转化的评价体系尚未有效建立、满足转化需求高质量科技成果不足等问题。
例如,享受税收优惠备案程序复杂,一线税务部门执行差异等导致政策难以落实,通过持股平台转化成果难以享受递延纳税政策。
报告显示:仅9.5%的单位设立了专门的技术转移机构,其中只有19家认为其专门机构发挥了重要作用;缺乏专业化成果转化管理和服务人才,特别是既懂得成果转化,又具备法律、财务、市场等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
部分高校和院所的主管部门未将科技成果转化情况纳入科研单位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多侧重论文发表、纵向科研项目等,导致科研单位“重学术、轻转化”。
一些科研人员职称评审、项目申请等较少考虑科技成果转化成效或权重很小,主要侧重于完成项目、发表论文等指标,使部分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性不高。
此外,科技成果多为实验室阶段成果,一般做到样机或初级产品阶段,大多不能“即时转化”,企业对科技成果“接不住、用不了”。
中关村天合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主任朱希铎认为,科技成果转化的环境就好比一个生态系统,需要各方面的要素共同发力,破除科技界存在的“唯论文”导向,真正走通从供给侧到需求侧的成果转化之路。
一线启示:如何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
中南大学现有5个合同金额超1亿元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转化收益的70%奖励给科研人员;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奖励科研人员金额近2亿元,同比增长2.2倍……
记者近期采访发现,在全国多地的高校科研院所,如何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进一步让创新创造的活力充分迸发,成为摆在不少科技工作者面前的一道考题。
西南交通大学积极探索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让科研人员享有职务发明的部分专利权。而在此之前,所有职务发明专利归单位所有。
西南交大科技园副总经理康凯宁说:“改革激发了科研人员的创新动力,学校的专利申请量大幅上升。”
在中国航天科工集团二院206所,通过组建航天原点创客成果转化七剑客团队,将科研人员研发的设备精灵科技成果作价入股,成立了航天极创物联网研究院(南京)有限公司,开启了航天央企首单科技成果量化“知本”投资的双创示范项目,实现了国有企业科技成果持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的“三权分离”,打通了“最后一公里”。
206所科技委副总师孙磊表示,通过“成果知本券”和“内创业合伙人”机制,进行量化确权激励,把科技成果转化成受益,合法合规地分配给单位和成果创造人,回答了科技成果归谁的问题,有效缩短了成果转化周期,让成果增值和创新更有活力。(记者胡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