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9年第8期)》。据通告,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和水果制品等食品样品3批次。所有抽检样品遵循随机抽样原则。其中,抽检粮食加工品样品1批次,不合格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该样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样品产品情况:南宁市苏玉琼米粉摊销售的标称“广西南宁粮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调制鲜湿米粉”样品(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18-11-08,规格:5千克/袋),菌落总数检出值为①1.1×106CFU/g、②7.4×106CFU/g、③5.9×106CFU/g、④1.1×106CFU/g、⑤1.4×106CFU/g,标准规定检出值n=5、c=2、m=105CFU/g、M=106CFU/g;大肠菌群检出值为①1.3×105CFU/g、②8.9×104CFU/g、③1.3×105CFU/g、④1.1×105CFU/g、⑤7.8×104CFU/g,标准规定检出值n=5、c=2、m=20CFU/g、M=102CFU/g。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各相关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均已经依法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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