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农村食品市场的客观要素已经比较齐全,这就需要各部门拿出最强的监管诚意和责任心,筑牢农村食品市场的安全墙。
日前,农业农村部会同商务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出台行动方案,要求各地采取针对性措施,对农村食品市场开展一次全面“大扫除”,努力构建规范有序的农村市场体系,绝不能让农村成为假冒伪劣食品的“集散地”“承接地”。
尽管近年来农村食品市场环境呈现出向好之势,但傍名牌、虚假宣传、假冒伪劣、“三无食品”等问题依然普遍存在,且在一些偏远农村地区还比较突出。春节期间,正值市场旺季、消费高峰,一些食品违法行为也会有所抬头,多部门联合启动对农村食品市场的“大扫除”活动,有助于进一步净化农村食品市场环境,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减少食品安全隐患和风险,维护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然而,农村食品市场的问题属于系统问题,有多方面的成因,且由来已久,具有一定的复杂性、顽固性、反复性,我们不可能指望一次“大扫除”——为期3个月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就能毕其功于一役,一次性解决农村食品市场的问题。治理农村食品市场,既要打攻坚战、突击战,也要打持久战。要从根本上净化农村食品市场,还需久久为功,还需“天天大扫除”。监管部门必须把功夫用到平时,建立长效监管和常态监管机制,常抓不懈,坚定履职,重点瞄准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小商店、小集市,把监管的触角延伸到农村食品市场的每一个角落,实现无缝隙监管,始终保持监管的专注度,保持监管的压力和韧劲。
目前,随着机构改革的逐步深入,原工商、食药监、质监、价格等部门从上至下都整合成市场监管部门,监管职能更加理顺,监管责任更加明晰,为监管农村食品市场提供了比较好的机构条件、主体条件。而食品安全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广告法、消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也于近两年相继完成“大修”,与新时代食品市场监管的需求实时对接,进一步划清了法律底线,强化了经营者的法律义务以及监管部门的责任,给监管部门提供了不少更有“杀伤力”的新武器,为监管农村食品市场提供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条件。同时,在监管实践中,各地监管部门也已经不同程度地建立起食品经营许可、生产许可、流动摊点备案、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双随机检查、快检、食品身份信息管理及溯源管理、案件查处移送等制度,依托于市场主体年报和公示系统的违法违规“黑名单”制度及市场主体退出制度也正在逐步完善,为监管农村食品市场提供了必要的制度条件。
可以说,监管农村食品市场的客观要素已经比较齐全,这就需要主观要素也即人的要素充分发挥作用,需要各级市场监管、公安、商务、农业农村等部门拿出最强的监管诚意和责任心,扎扎实实贯彻好每一项法律和制度要求,执行好每一项法律措施,做好每一个监管动作,用规范到位的高标准高质量监管筑牢农村食品市场的安全墙,倒逼经营者增强自律意识、底线意识、诚信意识,规范经营行为。这样,农村食品市场的明天就会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