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2018年11月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其中,抽检食用农产品177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3批次,不合格率1.69%。
本次抽检的食用农产品为流通环节的肉类、蔬菜、水果等。抽检依据是《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第235号公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铅、镉、汞、砷、有机磷类农药残留、氯霉素、孔雀石绿、环丙沙星、恩诺沙星、毒死蜱、氧乐果等指标。
本次共抽检食用农产品177批次,其中肉类23批次、水产品17批次、蔬菜96批次、蛋类5批次、水果22批次、豆类14批次,共发现不合格产品3批次。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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