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发布关于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示(2018年第43期),3批次样品不合格。
近期,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抽检10类食品141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3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57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3批次,蜂产品3批次,冷冻饮品6批次,粮食加工品36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5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糕点10批次,酒类17批次,罐头3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双阳区美日鲜超市销售的原味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1.4g/100g,标准规定为≤0.80g/100g。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宽城区中冶蓝城草根儿超市销售的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1.5g/100g,标准规定为≤0.80g/100g。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长春远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第十分公司销售的原味大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1.2g/100g,标准规定为≤0.80g/100g。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已通报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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