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13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通告(第47期)》。据通告,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了10类食品的监督抽检。其中,茶叶及相关制品92批次,合格90批次,不合格2批次。
本次抽检的茶叶及相关制品主要是茶叶、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等。抽检依据是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等指标,共抽检92批次产品,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硫。
通告中指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同时,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茶叶及相关制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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