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共同举办的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法律问题研讨会在京举行。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商标评审委员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代表围绕商标授权确权领域内的相关热点问题进行了讨论,并就相关问题达成了共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派代表参加了会议。
2018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意见指出,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依法加强对知识产权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促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裁判标准的统一。近年来,商标行政案件数量激增,商标恶意注册等问题突出,此次会议对商标确权授权程序制度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交流,对法律适用标准进行规范和统一,为积极维护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围绕实践中出现的商标恶意抢注、商标囤积等问题,与会代表一致认为,要坚决遏制商标恶意抢注的行为,营造诚实信用、健康有序的商标注册和营商环境。要从商标权本质出发,正确理解商标和商品的关系,充分发挥商标的本质属性,在商标注册审查过程中,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具有不良影响的商标坚决予以遏制。要用足用好现有法律规定,依法保护在先权利和合法利益,采取有效措施,认定不正当行为和手段,准确把握商标注册申请人主观要素,遵循立法本意,妥善适用商标法第四条、第七条、第四十四条等法律条款,积极有效遏制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维护商标注册秩序。
与会代表还就商标近似性、显著性、驰名商标保护、商标使用、一事不再理等问题进行了讨论。会议对于发挥司法和行政执法整体保护效能,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构筑更加有效的商标授权确权案件司法保护保护机制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耿慧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