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2018年第43期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公告。据公告,该局组织抽检11类食品90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
本次抽检饮料1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粮食加工品19批次,调味品7批次,肉制品3批次,方便食品6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27批次,酒类1批次,蔬菜制品6批次,糕点4批次,豆制品2批次,蜂产品4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样品情况如下:标称望谟县天然龙井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李王山饮用天然泉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通报生产单位所在地黔西南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责令生产单位及时采取下架、召回,并立案调查等措施。查明不合格食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