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质监局官网发布2018年第3批电动车动力电池(铅酸蓄电池)产品质量省监督抽查结果。2018年第3季度,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开展了电动车动力电池(铅酸蓄电池)产品质量省监督抽查。本次共抽查了全省7家企业生产的7批次电动车动力电池(铅酸蓄电池)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T22199-2008《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标准的要求,对电动助力车密封铅酸蓄电池产品的2hr容量、大电流放电特性、充电接受能力、过放电、-15℃低温容量、开闭阀压力、安全性、耐振动能力、防爆能力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依据GB/T22199.1-2017《电动助力车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等标准的要求,对电动助力车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产品的2hr容量、电流放电特性、快速充电能力、低温容量、开闭阀压力、能量密度、耐振动能力、防爆能力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依据《电动道路车辆用铅酸蓄电池》等标准的要求,对电动道路车辆用铅酸蓄电池产品的额定容量、峰值功率、不同温度下的容量、快速充电能力、安全性、耐振动能力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依据GB/T7403.1-2008《牵引用铅酸蓄电池》等标准的要求,对牵引用铅酸蓄电池产品的容量、高倍率放电性能、密封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2家企业的2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涉及峰值功率等。
2018年第3批电动车动力电池(铅酸蓄电池)产品质量省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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