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知识产权领域有个规律,企业越早做,越主动去做,成本就越低。
□两家公司如何整合好,进行全国化运营显得尤为重要,对南北稻香村的可持续发展也更加有利。目前在西北、东北、西南等市场,两家企业都没有形成全覆盖的态势,建议双方可以坐下来,把全国市场做大。
□国家层面应推出保护和扶持政策,推动企业品牌建设,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学界加强对老字号保护的研究,共同促进老字号健康发展,让类似的商标权之争尽可能少地发生。
不久前,“北京稻香村”这个全国知名的中华老字号一度上了热搜,不是因为它的销量庞大和“北京特产”身份,而是其商标权引发的两场官司。也正因为媒体对这两场官司的报道,让一些“吃着稻香村糕点长大”的老北京惊觉,原来稻香村不止一家,北京市场上销售的稻香村糕点,竟然有苏州稻香村(下称苏稻)和北京稻香村(下称北稻)之分。作为名享中华的老字号,怎么会有两家?难道一家是正宗,另一家是仿冒?
相恨又相弃
梳理苏稻北稻发展轨迹,会发现两稻关系渊源极深。
资料显示,苏州稻香村于1864年左右在苏州开店,店名“苏州稻香村茶食店”。据说稻香村,就取自《红楼梦》中“柴门临水稻花香”的字句。1925年,苏州稻香村向民国政府农商部申请了“稻香村”商号注册执照,文化大革命期间改名为“红太阳”,1976年恢复“稻香村”字号,1980年更名为“苏州糕点厂”,1986年6月12日又更名为“苏州稻香村食品厂”,2004年3月合资成立苏州稻香村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收购河北保定稻香村,同时将其“稻香村”商标转让到新公司。也即,此时“稻香村”的文字及图商标,来源于保定稻香村。
北京稻香村则始建于1895年。据《北京史志文化备要》中记载,“北京稻香村……清朝末年,由南京人郭宝生创办……稻香村前店后厂,自产自销,经营各种南味食品”。此后由于政局动荡、军阀混战,1926年,“稻香村南货店”被迫关张,而这一关就关了半个多世纪。
1984年,北京南味食品派系第五代传人刘振英恢复了“稻香村南货店”这个老字号食品企业。同年1月,北京稻香村复业后的第一门市部东四北大街营业店正式开业。1994年9月,北京稻香村食品集团公司正式组建,并于1997年注册“稻香村”商标,2005年改制为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这样看来,南北两稻均有历史出处,算不上哪家仿冒哪家。如果各自“镇守”南北市场,两家稻香村也便不会相遇,更不会相恨相杀。
矛盾,出现在苏稻与保定稻香村合并,后者注册商标转入苏稻之后,南北两稻井水不犯河水的和平期于此终结。
2005年,苏稻将新商标设计为手写体“稻香村”文字及扇面边框的稻香村商标,并于第二年提出申请注册扇形“稻香村”商标,被北稻提出异议,注册未能成功。
2010年,北稻开始申请注册糕点类“北京稻香村”商标,并于2015年注册成功。随后,北稻以拥有“北京稻香村”商标为由,要求苏稻不得使用手写体“稻香村”,如要使用则需加上“苏州”字样以示区别。
2013年4月2日,国家商评委作出裁定,对苏稻的扇形“稻香村”商标不予核准注册。苏稻不服裁定结果进行起诉。次年,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维持了国家商评委对苏稻的扇形“稻香村”商标不予核准注册的裁定。
此后,围绕商标权,两家稻香村相互打起了多场官司。自2015年9月起,北稻分别向多家法院起诉苏稻侵权,索赔金额累计近4000万元。
2018年9月10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双方侵害商标权纠纷与不正当竞争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公告指出,被告北京苏稻公司、苏州稻香村公司停止在“粽子、月饼、糕点”等商品上使用“稻香村”商标,并赔偿原告北京稻香村公司经济损失3000万元。
仅一个月后的10月12日,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法院一审判定,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侵害了苏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的商标专用权,要求前者立即停止在其生产销售的糕点上使用“稻香村”文字标识,同时赔偿后者115万元。
尽管商标之争还没落幕,但南北两稻的角力已经引起消费者群体的撕裂:吃惯了北稻的人纷纷留言攻击苏稻“盗版”,对他们宣称是“北京特产”的行为十分不齿;而苏稻的拥趸则反唇相讥北稻“不正宗”。
“战争”与“和平”
广东咀香园也是一家百年老字号企业,其公司副总经理张延杰表示,一直对双稻商标之争较为关注,因为老字号如果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做得不够好,有时会拖累整个企业的发展。他介绍,十几年来咀香园和多个“李鬼”打过官司,对一些企业的“傍名牌”行为及时进行了维权。
的确,所有的金字招牌最怕被仿冒。近来,有很多消费者拿着印有“福联升”“祥联升”“步联升”“鑫联升”“吉福联升”等名号的鞋,找到北京著名老字号内联升公司,提出换货。每次,售货员都要耐心解释,这些鞋都不是内联升的产品。“看着挺像啊,我以为都是一家的货呢。”一些顾客被众多“联升”弄得晕头转向。
其实,这些“联升”都是出自一家名为“福联升”的公司。内联升跟这家公司“打交道”有七八年了。“福联升”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多个含有“联升”的商标在商品上。内联升公司得知后,便向商标局、商评委提出异议,同时一直在跟这家企业打维权官司。内联升公司负责人介绍说,他们每年都要“剿灭”侵权作坊千余家,打掉近似商标10余个。
饱受侵权困扰的不光内联升一家。北京多数知名的老字号企业都中过招。同仁堂就曾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声明称,名号屡屡被不法分子盗用以宣传和销售产品。北京市老字号协会副会长张健介绍,近几年,一些大型老字号企业都成为被“山寨”的对象,因为仿冒他们利润高。
维权行为每年都要耗费各大老字号很多人力、物力,包括内联升在内的不少企业,为此都成立了自己的法律维权部。比如全聚德,大街小巷里层出不穷的假冒真空包装烤鸭,至今让该公司的法律维权部门忙得焦头烂额。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瑛认为,一些企业过度利用商标注册程序以及钻法律空子进行投机的行为,是对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破坏。
执著追求商标和名称的相似度,这是我国商业领域一个奇特而怪异的普遍现象。与上述“傍名牌”的泛滥不同,同时具有百年历史的南北稻香村,本可以在认可彼此发展历史的前提下,各自形成自己的风格,以各自的独异性吸引不同消费者,将最终的选择权交给市场。特意以相似度与对方抗衡,恰恰是企业文化不自信的表现。
“战争”还是“和平”,这是考验双方智慧的课题。
另一条出路
在知识产权专家、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虎看来,南北稻香村商标争议可能一时不会停止,它给其他老字号带来的最大镜鉴是,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如何更早更快地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赵虎认为,如果北京稻香村在我国商标制度建立之后马上对自己的商标进行注册,也就不会出现现在的两稻之争了。“在知识产权领域有个规律,企业越早做,越主动去做,成本就越低。”同样,苏稻也做得不够好。比如北稻在饺子类进行商标注册时,苏稻没有提出异议,同时,在某个历史阶段,他们的保护意识也不强,只注册了一些商品,而没有把所有商品都注册。
赵虎提醒,企业进行商标注册时要有计划,现在使用和将要使用的类别,包括商品周边产品,都要进行注册。合同约定方面也要细致周全。“两家有过相关协议,苏稻授权北稻使用商标,如果当初苏稻在合同方面细致一些,比如说约定商标你可以使用,但不得另行注册,使用的商誉都归我,等等。当时注意了,也没有现在的纠纷了。”
对于南北稻香村商标纠纷案件,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所长宁立志教授曾指出:解决稻香村商标纠纷须遵循四大原则,即尊重历史原则、保护在先权利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及公平竞争原则。“其实,像这样的百年老店,类似的商标字号近似问题很多。比如苏州雷允上和上海雷允上,上海吴良材和南京吴良材,苏州陆稿荐和无锡陆稿荐,杭州张小泉和苏州张小全等等。这都是历史遗留的问题,希望双方好好协商,找到可以和解的方法。”
不管是历史遗留原因,还是商标归属之争,双方的纠纷都是一场利益之争,也是一场意气之争。
“两家公司如何整合好,进行全国化运营显得尤为重要,对南北稻香村的可持续发展也更加有利”,中国食品产业研究员朱丹蓬指出,目前在西北、东北、西南等市场,两家企业都没有形成全覆盖的态势,建议双方可以坐下来,把全国市场做大。
这对于处于纠纷中的南北稻香村,未尝不是醍醐之醒。
“老字号”新路
面对老字号企业屡屡被侵权的现实,北京市也开始摸索老字号企业整体保护的新路子。
2018年6月,庆丰包子铺、稻香村食品、中国照相馆、同仁堂等首批145家企业、共151个品牌,获评“北京老字号”称号,并正式授牌,让消费者在辨识相关产品时有了依据。而名单外的商家,就不得打出“北京老字号”旗号了。
“这是首次正式对这些企业进行认定和授牌。”北京市老字号协会会长姜俊贤说,由于老字号的知名度较高,社会上出现了一批“自封”的“老字号”企业,对行业造成了不良影响,也成为棘手的问题。以往追究冒用“老字号”商家的法律责任时,会因“老字号”商标注册问题而维权困难,但此次北京老字号协会以独立法人身份注册“北京老字号”集体商标后,企业便可通过正规法律程序,解决这一问题。
武汉市中级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樊小娟指出,近年围绕老字号的案件逐渐增多,多集中于商标权和不正当竞争领域,原因包括企业未对商标保护类别留足发展空间、围绕主商标的保护体系不够健全、老字号和商标的权利流转不规范、不严谨等。与此同时,法律适用层面也缺乏老字号独有保护体系。
樊小娟认为,国家层面应推出保护和扶持政策,推动企业品牌建设,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学界加强对老字号保护的研究,共同促进老字号健康发展,让类似的商标权之争尽可能少地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