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食药监局官网发布通告称,近期,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2018年省级监督抽检任务中,抽检了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豆制品、糕点、酒类、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饮料共11类食品223批次样品,其中55批次餐饮具不合格。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抽检情况
本次抽检餐饮食品165批次、食用农产品38批次、粮食加工品1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3批次、豆制品1批次、糕点3批次、酒类3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水果制品3批次、糖果制品1批次、饮料3批次,其中检出55批次餐饮具不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1、青海元邦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小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检出值为0.073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2、乐都华蓉餐厅的勺子、杯子、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检出值分别为0.054mg/100cm2、0.047mg/100cm2、0.088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3、西宁市城中区金富苑肥牛火锅城的骨碟、花边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检出值分别为0.041mg/100cm2、0.068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4、海东市合喜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米饭碗、12寸太阳旦形盘、14寸石艺盘、14寸树纹盘,分别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5、西宁市城东区杨唐饭店的筷子、骨碟、青花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检出值分别为0.069mg/100cm2、0.044mg/100cm2、0.050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青花盘、大圆盘、面碗分别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6、平安恺洋大酒店有限公司的勺子、骨碟、筷子、汤碗、茶杯、铁餐盘、六边形盘、长条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检出值分别为0.11mg/100cm2、0.053mg/100cm2、0.074mg/100cm2、0.056mg/100cm2、0.051mg/100cm2、0.16mg/100cm2、0.042mg/100cm2、0.045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铁餐盘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7、海东市平安区伊至尊肥牛火锅城的汤碗、勺子、大方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检出值分别为0.054mg/100cm2、0.058mg/100cm2、0.085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毛肚碗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8、贵德县味在小龙坎老火锅贵德旗舰店的茶杯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检出值为0.045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9、海东市平安区伊兰馨鲜花主题火锅店的茶杯、小碗、筷子、骨碟、小方盘分别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筷子、大方盘、勺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检出值分别为0.16mg/100cm2、0.098mg/100cm2、0.091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10、青海晨云酒店服务有限公司的骨碟、筷子、凉菜椭圆盘、条盘、椭圆盘分别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11、海东市平安区桃园生态园的小圆盘、中圆盘、竹形盘、厨盘、羊肉盘分别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筷子、羊肉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检出值分别0.067mg/100
cm2、0.051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12、贵德县金河源国际饭店有限公司民族餐饮分公司的汤碗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13、青海静河逸园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双耳汤碗、白瓷碗分别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14、西宁城西区炳辉香草火锅店的长条盘,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15、贵德金水源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勺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检出值为0.050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米饭碗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16、西宁城西区辣芙蓉三汁焖锅店的小碗、杯子分别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杯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检出值为0.12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17、西宁城西区鱼厂的米饭碗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均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对上述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已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时,请及时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