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18年第40期)》。本次公布的产品共计1964批次,合格1949批次,不合格15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其中,抽检乳制品45批次、食糖3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89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16批次、水产制品42批次、速冻食品40批次、糖果制品10批次,均合格;抽检粮食加工品197批次,合格196批次、不合格1批次;抽检肉制品275批次,合格273批次、不合格2批次;抽检食用农产品886批次,合格880批次,不合格6批次;抽检蔬菜制品93批次,合格90批次、不合格3批次;抽检水果制品28批次,合格27批次、不合格1批次;抽检饮料240批次,合格238批次,不合格2批次。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本次公布的不合格样品,已组织各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进行了查处。
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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