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餐饮服务环节2018年第七批食品抽检情况公告。据公告,2018年7月,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餐饮环节销售的食品开展了一次监督抽检工作,共抽检101批次,经检测,共有96批次合格,检出5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95.0%。
本次抽检区域包括北仑区范围内的白峰街道、保税区、柴桥街道、春晓街道、大碶街道、郭巨街道、戚家山街道、霞浦街道、小港街道、新碶街道等10个街道,抽检场所为大型餐馆、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特大型餐馆、小吃店、小型餐馆、中型餐馆,抽检的品种为蔬菜制品18批次、餐饮具17批次、食用农产品18批次、熟肉制品14批次、发酵面制品12批次、调味品10批次、糕点4批次、油炸面制品3批次、煎炸过程用油2批次、水产制品2批次、豆制品1批次。
不合格项目涉及大肠菌群、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总迁移量(4%乙酸)(重复使用)。据介绍,食品中的大肠菌群都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防腐剂是以保持食品原有品质和营养价值为目的的食品添加剂,它能抑制微生物的生长繁殖,防止食品腐败变质从而延长保质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不仅规定了我国在食品中允许添加的某一添加剂的种类、使用量或残留量,而且规定了同一功能的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长期过量食用防腐剂超标的食品,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影响。
迁移量在食品中主要用于考察从包装品迁移至食品中的潜在能力以及迁移物质的有无毒性。某种物质的迁移程度取决于材料中该物质的浓度、材料基质中该物质结合或流动的程度、包装材料的厚度、与材料接触食物的性质(干的、含水的、多脂肪的、酸性的、含酒精的)、该物质在食品中的溶解性、接触持续的时间以及接触的温度。化学制剂迁移到食品中可能会造成两种负面的影响:赋予食品令人不快的味道和气味;具有潜在毒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