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通报。通报称,为保障深圳市食品消费安全,根据年度抽检计划、监管实际以及食品安全热点舆情应对需要,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我市生产环节的食品开展了抽样检验工作。
本次共抽检生产环节食品272批次,涉及生产环节经营主体167家次,共检测食品指标3361项次。其中检出不合格样品3批次,涉及不合格食品类别为饮料3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类别包括:微生物污染。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在选购、存储食品时应注意:
一是购买包装食品应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并保存凭证,看清外包装标签标识中的相关信息,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二是购买食品后按照标签所示方式保存、按照标示使用方法加工食用。老人、孕妇、婴幼儿、免疫力低下和易过敏人群应特别关注食品标签标示中的“食品适用人群”,散装食品注意适量购买,妥善贮藏。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安全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抽检不合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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