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称,为保障厦门市食品消费安全,根据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2018年7月,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我市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303批次、网络环节食用农产品50批次食品样品开展了监督抽检。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检验规范,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食品。
总体情况:7月监督抽检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303批次食品样品,检出不合格样品4批次。样品覆盖我市6个区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以及超市便利店等,其中思明区45批次,湖里区124批次,集美区34批次,海沧区28批次,同安区43批次,翔安区29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99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其中蔬菜176批次,不合格2批次;畜禽肉及副产品51批次,不合格1批次;水产品44批次,不合格1批次;鲜蛋7批次,豆类2批次,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2批次,水果类21批次,全部合格。网络环节食用农产品50批次,其中水产品14批次、蔬菜16批次、畜禽肉及其副产品16批次、鲜蛋4批次全部合格。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北二路65-67号P5243摊位厦门夏商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中埔蔬菜农副产品批发市场P5243摊位销售的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5.08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验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2、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豆仔尾路342号A单元一层之一厦门夏商民兴超市有限公司美仁店销售的牛肉,克伦特罗(以盐酸克伦特罗计)检出值为4.7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3、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银湖西路557.561.565号厦门绿鲜丰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瑞祥分公司销售的长豆,水胺硫磷检出值为0.18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468号SM商业城一期负一层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厦门SM分店销售的对虾,呋喃唑酮代谢物AOZ检出值为5.5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初检机构为福建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结果不合格,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对上述专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经营单位所在地的思明区、湖里区、同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经营单位立即采取召回、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