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肇庆市工商局官网通报2018年度流通领域油品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情况。通报称,2018年度,肇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开展了肇庆市流通领域油品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承担本次抽检任务的检验机构是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本次抽检适用GB/T28863-2012进行抽样及判定,抽检的监督(核查)总体确定为:同一销售者销售的同标号同批次油品。抽检发现不合格的,由辖区的工商部门依据抽检结果对被抽样的销售者依法查处,如有依据表明该商品不合格系供货商提供的商品导致的,应对该批次商品的供货商进行立案调查。
此次油品商品抽查,共抽取20组样品进行检验,其中汽油10组,柴油(包括船用柴油和车用汽油)10组。汽油商品按照GB17930-2016《车用汽油》标准进行检验,检验项目包括:辛烷值(研究法)、硫含量、氧含量、甲醇含量、苯含量。船用柴油按照GB252-2015《普通柴油》标准进行检验,检验项目包括:硫含量、酸度、10%蒸余物残炭、闪点(闭口)、十六烷值。车用柴油按照GB19147-2016《车用柴油》标准进行检验,检验项目包括:硫含量、酸度、10%蒸余物残炭、闪点(闭口)、十六烷值。
本次抽样按照在肇庆市端州、鼎湖、高要、德庆、封开等区域进行,由工商执法人员和承检机构抽样人员共同完成。当抽取船用柴油时,肇庆市海事局派出工作人员配合完成抽样。抽样时采用简单随机的方式选择抽样地点,在任意经营者销售的船用柴油、车用汽油商品中抽取所需样品。
二、抽检情况
本次抽检了16家油品销售单位(加油站)销售的汽油、柴油商品共计20组样品,经检验合格19组,不合格1组,总不合格率为5.0%。
其中,车用汽油商品抽检6家销售单位共计10组样品,末发现不合格。
柴油商品抽检10家销售单位共计10组样品,不合格1组,该不合格油品为车用柴油,船用普通柴油抽检7组,末发现不合格。
三、不合格情况分析
本次抽检中出现不合格的检测项目硫含量。硫含量是车用燃油质量的重要指标,也是大气污染控制的关键控制指标。车用燃油含硫物质燃烧后生成的硫化物是重要的大气污染源,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对人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本次抽检的不合格柴油为车用柴油,硫含量高达345mg/kg,严重超出国家标准要求的不大于10mg/kg的要求。具体不合格名单如下:
四、后续处理情况
基于2018年度肇庆市流通领域油品商品抽查检验情况,肇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已向相关销售者发出了责令停止销售本次检验判定不合格商品的通知书。各单位已依据《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商品销售者实施了行政处罚。同时,肇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将继续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继续做好流通领域油品商品质量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