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逢2018年“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在京召开,《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草案)》8月29日提请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深圳建立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立法进程正在加速。
8月28日,李克强总理在会见来华出席“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高锐时表示,在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大背景下,在发展中国家转型升级过程中,保护知识产权可以说是更加重要的产权保护,是实现创新发展的必然要求。深圳努力创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高地,正是为了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
今年1月14日召开的深圳市委六届九次全会明确提出,到2035年,深圳要建成可持续发展的全球创新之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这个目标,深圳具备较好的基础和充足的底气。近年来,深圳加快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建设,每年PCT国际专利申请量、全社会研发投入及占GDP比重、科技进步贡献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等指标在国内城市中居于前列,在国内城市创新指数乃至全球创新指数的评比中都取得佳绩。继续前行,建成可持续发展的全球创新之都,需要建立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知识产权保护在国内许多地方都面临着不小的挑战。随着互联网和现代物流的发展,知识产权侵权盗版行为已呈现出链条化、网络化、复杂化的特点,由于违法成本低、处罚力度小而屡禁不止。知识产权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效果差的现象还普遍存在,严重挫伤了企业的创新积极性并影响了企业拓展海外市场。此外,助力“一带一路”建设,越来越需要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并以此加强知识产权的国际合作。利用特区立法权,制定知识产权保护地方性法规,是深圳破解知识产权保护难题、进一步激发城市创新活力的可取之举。
8月29日提交审议的《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草案)》,抓住了当前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些难点。针对知识产权维权难,草案设计了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诉调对接等纠纷快速解决机制,以快速停止侵权,保障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经济利益;针对利用网络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日益凸显,且很多网络侵权案件情节隐蔽、认定困难、后果严重的问题,对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涉及网络侵权的规定进行细化,明确了认定网络侵权和网络教唆、帮助侵权的具体情形;针对侵犯知识产权违法成本低的问题,构建知识产权信用惩戒机制,祭出限制侵权人承接政府投资项目、参与政府采购和招标、申请政府扶持资金等措施,让侵权人“处处受限、寸步难行”,并大幅提高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数额,既让知识产权“值钱”更让侵权人“占便宜吃大亏”。
有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才有持续爆发的知识产权创造活力。近年来深圳在知识产权保护上不断发力,出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36条”、挂牌成立深圳知识产权法庭等举措引得外界注目。期待《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早日出台施行,构筑更加坚固的知识产权保护防线,助推深圳成为更加高耸的“创新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