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梧州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公告称,近期,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梧州市食用农产品5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1批次,不合格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该样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所有抽检样品遵循随机抽样原则。抽检食用农产品52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产品情况
在梧州市龙圩区海健鱼档抽样的罗非鱼(淡水)(生产/加工/购进日期/批号:2018年7月10日),经检验,呋喃唑酮代谢物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35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梧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查处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相关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经依法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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