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食药监局近日发布“关于公布苏州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18年第32期)”,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该局近期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共涉及10类食品24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41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其中:乳制品66批次,全部合格;饮料20批次,全部合格;豆制品22批次,全部合格;速冻食品40批次,全部合格;蔬菜制品2批次,2批次不合格;粮食加工品25批次,全部合格;水果制品6批次,全部合格;糕点18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19批次,1批次不合格;餐饮食品26批次,全部合格。
本次抽检中豆制品以碱性橙、丙酸及其钠盐、钙盐等为主,粮食加工品以铅、镉、苯并[a]芘、黄曲霉毒素等为主,水果制品以甜蜜素、糖精钠、山梨酸等添加剂为主。主要发现不合格黄花菜1批次,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不合格银耳1批次,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不合格黑鱼1批次,检出氧氟沙星。
针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相关部门组织了现场指导,帮助生产经营企业完善管理,不断提高企业食品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对不合格食品和相关产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不合格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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