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芜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公布2018年第33期食品抽检信息的通告。本次抽检3类食品100批次样品。其中,蔬菜制品30批次,合格28批次,不合格2批次;糕点52批次,合格51批次,不合格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8批次,合格18批次。
通告指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同时,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弋江区李老三花生米经营部经销的芜湖市曹大嫂酱菜加工厂生产的辣油椒酱(生产日期/批号:2017/12/24),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66,标准规定为≤1。承检机构为芜湖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弋江区李老三花生米经营部经销的芜湖市曹大嫂酱菜加工厂生产的香菜王(生产日期/批号:2018/02/25),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09,标准规定为≤1。承检机构为芜湖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繁昌县清真食品厂生产的一品绿豆糕王(生产日期/批号:2018/05/22),菌落总数检出值为43000、55000、40000、37000、47000,标准规定为n=5,c=2,m=10000,M=100000(单位:CFU/g)。承检机构为芜湖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