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青年学生魏则西因听信莆田系医疗广告招致人财两空,引发社会对互联网平台道德和法律责任的强烈关注。虽然这件事最终以有关部门加大对百度的治理而结束,但在对互联网平台越来越依赖的今天,类似纠纷会越来越多,目前立法和司法在规范这个问题上显得力不从心,急需改进。
近期又出现了几起案例。第一例,广东黄先生因微信转账错误,在追回款项过程中遇到罗生门:微信称从保护用户隐私出发,不能在司法机关未介入的情况下把对方真实身份告诉黄先生,而没有真实身份公安和法院又不能立案。此事最后在舆论关注下才得以解决。
第二例,近日上海消委会从360、百度、58同城等平台上搜索了11家空调维修商家,测试其诚信,结果发现有9家虚构故障、小病大修,诈取钱财,甚至埋下安全隐患。
第三例,斐讯公司在京东上销售“0元购”路由器,购买者通过包装盒内的“K码”可在一定期限内获得购物款的全部返还,这吸引了200多万人出手,而返还款必须通过与斐讯关联的P2P公司“联壁科技”进行。日前联壁科技出事,导致有的购物者出现“返款”困难,更有一些人因买入了其“理财产品”面临血本无归的局面。一些人认为京东作为销售商要负上责任。
其实,互联网平台与消费者产生纠葛很早就存在,腾讯QQ推出的早期,很多人因不了解虚拟世界的特点而被骗,针对QQ是否要承担责任就引起了极大的关注。后来,随着QQ这类通讯平台的特点越来越为人熟悉,加上加强治理,诈骗现象才明显减少。而在电商平台上从第三方商家买到假货,电商是否要负责,人们对此也是意见不一。
目前中国的互联网平台大致可分成腾讯那样的通讯平台、京东等电商平台以及百度、58同城等广告平台,这几类平台与消费者之间因服务而产生的矛盾,想从法律层面解决都比较困难。比如,《广告法》规定虚假广告由广告主负责,媒体在明知或应知广告内容虚假仍然刊登的,负连带民事责任。这个法律规定对传统媒体约束力相对较强,对百度那样带有垄断性的广告平台却难有效约束,因为要从法律上证明搜索平台“明知”或“应知”某条广告、某类广告为虚假广告实属不易,所以基本上只能求诸于平台的良心,以及随意性很强的行政监管。
在斐讯这个案例中,京东到底要负多大责任?斐讯的路由器在京东上分自营和第三方商家两类进行销售。多数人认为第三方销售的与京东关系不大,但自营渠道且加了“0元购”推广词语的,京东恐怕难逃其责,这是对返现困难的消费者来说。对那些因为买了路由器而被诱导购买了P2P理财产品进而遭受巨大损失的人呢,京东到底要不要负责?
通过买路由器获取P2P客户,这是一个“创新”的引流方式,一开始这里面是否就隐藏了骗局?京东作为销售商是否事先已知道这里面可能有猫腻,只是抵抗不住利润的诱惑呢?法律可能暂时难以规范这类事情。看来和搜索平台上的虚假广告一样,这种事目前也只能求诸于平台的良心了。
到目前为止,类似矛盾大多数是通过行政调解平息的,对平台的失德,人们基本上只能停留在道德谴责层面,而道德谴责很多时候显得十分无力,要改变这种无力感,相关立法和执法均急需完善。黄小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