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近日大学毕业生小何因网上购物遭到较差体验给了商家一个差评,商家不仅电话、短信的连番辱骂,还拿小何家人安全相威胁,甚至升级到上门威胁。无独有偶,今年4月郑州一消费者因为差评也遭到了商家“血洗你全家”的威胁。(《新京报》7月1日)
网购作为互联网+的新兴产物,为人们的日常生活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但是目前频发的网购差评乱象不但威胁着人们的日常生活而且长此以往甚至会威胁网络信用体系,影响电子商务的发展。
因为很多消费者一方面因为忌惮商家的威胁另一方面为了自己图个清净,对于差评也是能消则消,能不给就不给。久而久之就会造成网络评价不真实,形成“差评不敢给,好评不敢信”的局面。而网络评价机制是消费者购物的风向标,缺少了真实性,就使得网络信用体系土崩瓦解,给假冒伪劣产品提供“网络温床”。
而目前网络评价机制主要还是依靠电商平台的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网络购物和电子商务相关法律还没有形成统一、协调的规范。网络交易平台的审查和监管还不到位,对消费者的数据保护工作、对商家资质的审核、引导和监督制度还不够完善。消费者协会、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权责不清、执法不明,处罚力度不强,商家违法成本较低。种种这些便造成了网购差评乱象丛生。
所以对于网络评价体系,一是完善立法,明确评价标准,提交差评时拿出初步证据和基本理由,明确消费者的维权途径;二是网络交易平台担负审核和保密责任,对差评消费者作出匿名处理,免除消费者评价的后顾之忧;三是要坚决查处并打击恶意骚扰或线下报复行为,明确相关职能部门职责,除追究其行政和民事法律责任外,对于构成犯罪的承担刑事责任,同时网络交易平台要通过公告的方式,通报网商的不法行为,提高其实施报复行为的“违法成本”,从源头上减少恶意报复。
通过多方共同努力,形成规范有序的消费者评价机制,从而带动消费者与网商之间的良性互动,建构公平、和谐的交易环境,促进网络交易和谐、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