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京山县检察院经与县科技局多次研究、协商,决定联合开展为期一年的“保护专利行动”,以“四项机制”推进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
一是建立“专项工作交流机制”。为方便联系工作,县检察院专项工作专班与县科技局所属的专利局人员建立了“保护专利行动”微信群,作为日常信息交流平台。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的形式与县科技局专利局沟通、联系,共同推进保护专利行动。
二是建立“走访创新企业机制”。目前,县检察院与科技局专利局已经联合到县内56家规模创新企业进行了实地走访,考察了解创新企业专利数量和发展状况,并宣传法律知识,为企业科技创新提供法律帮助。县检察院与科技局专利局共同商定今后以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走访其他创新企业及高科技产业聚集区,摸排侵害创新企业专利权益的案件线索。
三是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县检察院与科技局、工商局每季度集中开展一次联合执法行动,配合科技局、工商局对侵犯企业专利的违法案件线索进行集中清理,并通过查看执法台账等形式发现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及时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四是建立“办案协作机制”。对于县科技局专利局立案查办的侵犯企业专利权的案件,县检察院派员提前介入,引导、协助调查,为案件定性、证据收集和适用法律问题提供帮助,保障创新企业合法权益。
京山县检察院认真落实上级部署,扎实开展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用保护专利行动“小专项”支撑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产业发展“大专项”,主动出击,严厉打击,切实增强专项工作实效,为“智造京山”贡献检察力量。(通讯员杜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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