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8年第21期儿童节、端午节专项)。本次共抽检1417批次,其中合格1414批次,不合格3批次,平均合格率99.79%。
本次专项监督抽检针对儿童节、端午节消费特点,以饼干、糖果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饮料、罐头、水果制品、糕点(粽子、绿豆糕等)、蛋制品(咸鸭蛋等)、肉制品、豆制品、粮食加工品、蜂产品、蔬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食品为重点类目,以商场、超市、食杂店等为重点区域进行监督抽检。
此次专项监督抽检中,水果制品共抽检99批次,不合格1批次,合格率为98.99%。淀粉及淀粉制品共抽检99批次,不合格2批次,合格率97.98%。全部合格的品种有饼干、糖果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饮料、罐头、糕点、蛋制品、肉制品、豆制品、粮食加工品、蜂产品、蔬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
南京市食药监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涉及本地的,已责成相关区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核查处置。要求相关区局责令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产品,封存库存不合格产品;责令生产经营者对已出厂、销售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召回、下架,对不合格原因认真分析排查,并在规定期限内整改。涉及外地不合格企业的,南京市食药监局已函告当地监管部门。
同时,将发现问题的生产经营单位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跟踪抽检力度,督促问题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节日食品市场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为广大市民创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南京市食药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首先应当选择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店家(证照悬挂于店堂的醒目位置);其次在选择食品时,要关注生产日期及保质期,购买在保质期限内的新鲜产品;购买散装食品时,注意不要购买产生哈喇味、酸败味的食品。
不合格品种具体情况如下:
水果制品:苏果超市有限公司五塘村连锁店销售的标称山东金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雪山楂”(150g/袋,生产日期2018-02-01)经抽检大肠菌群项目超标,被判定为不合格。
淀粉及淀粉制品:苏果超市有限公司大厂美利连锁店销售的标称南京甘汁园糖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甘汁园木薯淀粉(275g)”(275g/袋,生产日期2018-01-06)经抽检菌落总数项目超标,被判定为不合格;南京溧水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上海裕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禾煜木薯淀粉”(250g/袋,生产日期2018-01-12)经抽检菌落总数项目超标,被判定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