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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载便利店”莫成兜售伪劣商品通道

在出租车上扫码就能直接购买零食饮料、享受按摩服务……这些新装备正在多个城市的出租车上搞试点。对此,有出租车司机表示,自己可以从中分成,净赚一个月的伙食费;有乘客则表示担心,这样的销售行为是否会影响车辆行驶安全。(5月20日《北京青年报》)

“车载便利店”不仅方便了一部分乘客的购物需求,也增加了出租车司机的营运收入,可谓一举两得。然而,笔者认为,“车载便利店”这一新生事物可以进行尝试,但且慢大范围推广,因为在目前监管还是空白的现状下,一些不法商家和无良司机便会有机可乘,最终或许让“车载便利店”变成了兜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一个通道。

不可否认,“车载便利店”作为新生事物,它探索一种新的商业零售模式,在给乘客带来购物方便的同时,也为出租车司机增加了经济收入,肯定大受出租车司机们的欢迎。但是,一些乘客的担忧不无道理,一方面,运营的出租车体积较小,加装了“车载便利店”,势必挤占车内有限的空间,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而搭载的商品如果放置得不够稳固,一旦出现紧急刹车等危急状况,一些尖锐商品包装物就可能对乘客的安全造成威胁;另一方面,出租车司机在运营途中,为了向乘客推销商品,就会分散驾车注意力而影响交通安全。如果以上问题一时难以解决和监管,这样的“车载便利店”还不应大规模进行推广。

诚然,抛开“车载便利店”存在的安全隐患不说,“搭”售的商品质量问题也是绕不开的话题。“gogo+车吧”等正规网上商城统一给出租车配送的商品,由于网售监管制度已趋于完善,其质量还可以得到一定的保证。但由于出租车本身是流动的载体,搭载的乘客也是流动和不固定的,加上“车载便利店”在监管方面还完全处于空白状态,就不排除有一些不法的商家,会拿出更高的利润分成给司机,从而利用“车载便利店”高价销售三无、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产品,以大肆赚取不义之财;而一部分无良的司机,为了牟取更多的运营收入,就会和不法商家进行勾结,甚至少数司机也会利用“车载便利店”,直接自己来兜售一些假冒伪劣商品坑害乘客。而乘客因吃了劣质食品造成身体健康方面的伤害,或使用劣质商品给乘客带来了损害,要么没有索取相应的乘车或购物票据,不能证明自己是乘车过程购物的,要么难以证明是通过“车载便利店”购买的商品,由于乘客证据不足想要维权就非常困难。因此,在没有监管和难以维权的情况下,乘客还是尽量少一点在“车载便利店”上购物消费,从而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

笔者认为,“车载便利店”作为新生事物,有市场、有发展潜力,不能一棍子打死,可以小范围内进行尝试,在探索和总结出一套严密的监管措施后,再进行大规模的推广。而政府有关部门也应该对这种新的商业零售模式予以关注和重视,并根据尝试的情况,适时出台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对“车载便利店”加以约束和规范,消除监管上空白,让假冒伪劣商品没有任何可乘之机。(丁家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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