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连云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连云港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8年第10期)》。本次对酒类监督抽检,共抽检100批次,合格94批次,合格率为94%。
连云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责成相关县(区)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核查处置。要求相关县(区)局责令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封存库存不合格食品。
连云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公众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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