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2018年第1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本期公布101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酒类、饮料、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和餐饮食品5大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5批次,合格样品96批次。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31投诉举报。
不合格样品5批次,分别为:
1.酒类1批次,山西百年汾王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国宾珍藏酒(清香型白酒)(被抽样单位地址为吕梁文水县胡兰镇王家堡工业园区)检出甜蜜素(以环已基氨基磺酸计),生产日期(2018年3月2日),甜蜜素(以环已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0.000189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2.饮料1批次,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野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沙棘汁饮料菌落总数超标,生产日期(2018年3月18日),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n1=1.3×103,n2=1.3×103,n3=3.5×103,n4=1.0×103,n5=3.1×102(CFU/mL),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菌落总数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4CFU/mL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2CFU/mL。检验机构为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3.粉条3批次,大同云冈旅游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云冈美高大酒店分公司加工的2个批次的宽粉和细粉铝的残留量超标,生产日期(2018年3月9日)的宽粉检出值为1213mg/kg;生产日期(2018年3月9日)的细粉检出值为1668mg/kg,标准规定为不超过200mg/kg。检验机构为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大同市南郊区弘雅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加工的粉条铝的残留量超标,生产日期(2018年3月11日),检出值为922mg/kg,标准规定为不超过200mg/kg。检验机构为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