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8年第15期)》。信息显示,该局近期组织抽检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速冻食品共3类食品187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8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总体情况为:抽检食用农产品17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肉制品8批次、速冻食品5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通山店销售的鲜乌鸡散(生产日期/批号:2018-02-27),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218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氧氟沙星检出值为465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咸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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