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特别是颠覆性技术上具有先天优势,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国家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事业发展历来都非常重视。早在1999年,国家就设立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通过直接拨款资助、贷款贴息和资本金投入等三种方式对技术创新进行扶持。《“十三五”规划纲要》也进一步要求“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在各项政策扶持下,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然而,从专利的角度看,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竞争力不强的现状近年来不断凸显,主要表现为高质量专利匮乏,专利质量增长严重落后于专利数量增长速度。
引导方向不够科学
长期以来,我国知识产权相关政策引导方向是重视专利产出的数量,而对专利质量则缺少明确的指标重视。无论是在科技型中小企业评定标准、创新基金评审,还是职称评定、岗位业绩、研究经费申请、研究项目结题等方面,在知识产权相关政策的引导方向上都是将专利申请和授权数量作为关键的评审、考核和绩效指标,而对发明专利授权率、专利实施、专利引用、专利维持率和PCT专利等专利质量指标并未提出明确的要求,这样就出现了不少企业为了资质申请和考核而生产专利,研发人员为了业绩评定和绩效而创造专利,结果就是导致大量“问题专利”和“垃圾专利”的产出,这些“无效”和“重复”专利降低了企业专利的整体质量水平。
投入结构不够成熟
在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及各类社会资本融资支持下,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科技创新活动投入总量和力度逐年提高。但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科技创新投入结构上表现出不成熟。一是企业R&D人员和经费支出比例上不高。例如,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活跃的北京市来说,北京高新技术企业R&D人员和经费支出分别只占整个企业科技活动人员和科技活动经费支出的34.3%和35.2%。二是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上缺乏应有的投入。大部分处于初创期和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内部缺少专门的知识产权部门设置和知识产权管理人才团队,在技术产出后,只是委托代理机构为其提供专利撰写和申请服务,因而企业对自身技术创新管理能力有限,难以形成战略性和核心技术的开发和管理。三是对基础研究和基础应用领域的研发投入较少。由于缺乏专业的创新管理团队,又顾虑科技投入风险大、见效慢,因此一些科技型中小企业只是对现有的生产要求开展科研,缺乏对前沿基础研究领域的技术创新,直接影响结果就是企业在创新源头上缺乏高质量技术。
保障体系不够健全
一方面是由于人才队伍能力和职业大环境的诸多原因,一些专利代理服务机构和专利事务所并没有把企业的一些很有用及很有价值的专利文本写好,造成一些高质量专利被“可惜”了。这些可惜专利虽然在开始的时候不是那么有价值,但可能会因为市场因素导致一夜之间爆红,变得很有价值。另一方面,专利价值评估体系不完善,专利价值普遍被低估,甚至国外一些声音都指出中国不能创新、中国专利价值很低。目前,我国97%以上专利的平均法定赔偿额只有8万元,成本高、赔偿低、周期长、效果差使企业虽赢了官司,却丢了市场。对于规模和资金都有限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来说,专利维权成本高和专利侵权成本低之间的反差降低了它们的创新热情和对高质量卓越专利创造的积极性。因此,对在颠覆性技术创新中具有先天优势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特别是创新竞争力的事业发展理应受到优先支持和格外重视。而增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竞争力的核心是促进企业提升专利质量水平,进行高质量专利创造活动。
基于此,应推动建立旨在增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竞争力的高质量专利加速器工程。高质量专利加速器是将企业高质量技术源,经高水平专利文本撰写输出,并通过高标准专利价值评估体系的引导,在全方位产权服务保障体系的运营管理下,实现专利质量和专利价值提升的系统工程。
增加高质量技术源的供给
增加高质量技术源的供给是提升企业专利质量的核心途径。一是加强政府政策的支持,在基础和基础应用研究型基金项目中,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项目的资助力度,支持有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建立前沿技术创新研究院,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和前沿重点技术领域的研发项目,培育一批卓越技术创造领军企业;二是指导企业健全知识产权内部管理机制,建立独立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人才队伍,对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开展深入的技术分析、技术预测、技术挖掘、技术保护和技术交易,提高企业技术创新成果管理和竞争战略分析水平;三是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利用开放式创新模式,与海内外大学和研究院所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活动,利用全球化创新资源,创造与企业市场需求相适应的高水平技术;四是建立前沿技术开发保险基金,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前沿技术开发活动提供保险服务,提高企业对前沿技术创新投入的积极性,减轻企业对研发活动的风险顾虑,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技术创造氛围。
提高高水平专利文本的产出
提高高水平专利文本的产出则需要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队伍体系建设,定期举办专利数据库培训会,为职业专利代理人员特别是涉外知识产权人员提供国际化业务培训,引导专利代理服务机构与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全程合作,特别是在早期的技术信息检索和情报分析方面,加强专利的检索、分析、保护和布局工作,提高国内专利和PCT专利文本撰写能力,有效避免重复、低质量以及被“可惜”专利的产出。支持全国双一流大学建立知识产权学院,开展知识产权教育和学科体系建设,培养一批懂科学、懂技术、懂市场、懂法律的知识产权专业复合型人才队伍,实现高质量技术源供给、高水平专利文本产出、高标准专利价值评估和全方位专利运营保障的有机统一。
建立高标准专利价值评估体系
高标准专利价值是高质量专利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高质量专利产出的加速器。目前,关于专利价值评估方式虽然很多,但并不严谨,主要原因在于用于价值评估的专利统计数据规模不足。比如,被知识产权法院所广泛接受的8万元专利价值评估仅仅来自几百个专利的统计分析。然而,随着创新型国家建设的不断推入,这种低价值的专利评估已不能满足我国日益增长的创新需求,亟待建立高标准的专利价值评估体系。整合现有科技成果信息资源,建设国家专利开放数据库,以第四次《专利法》修改和制定为契机,鼓励企业、大学和研究院所等创新主体、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技术交易所积极参与专利价值评估调研活动,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交易信息深度挖掘,构建以质量为核心、以市场为导向、为协议为遵循的高标准专利价值评估体系。
搭建开放式国家科技成果信息平台,鼓励各类机构通过技术交易市场等渠道发布科技成果供需信息,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科技成果展示与路演活动。简化科技成果转化手续,支持高校院所开展专利筛选评估,培育一批能落地、质量高的专利成果,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承接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促进技术、专家和企业精准对接。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引导风险投资的准入,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扩大融资规模,形成研发投入产出的螺旋式良性增长机制。引导服务机构发展知识产权咨询、管理、法律和运营的全方位服务业务,培育一批产业融合度高、涉外服务能力强、运营能力突出、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优质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机构。加大专利执法力度,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故意侵权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制假售假、侵权牟利、商业欺诈等严重损害创新环境的行为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并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如三倍处罚、限制银行贷款、招投标、个人消费等),提高专利侵权的成本,保障专利权人的合法利益,增强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对专利制度的信心。李纪珍张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