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既是创意的媒体,又是内容传播的渠道。内容的生产变得灵活而高效,每个人都可以成为创作者,内容的产量显著提高。新媒体的应用使得更多的人参与创作并向社会公众传播,每一个新媒体使用者都可能成为内容的使用者和传播者。在互联网时代,优质的版权内容具有一次生产、持续传播的特点,多次、多点、裂变式的传播助推了内容的口碑,增加了内容的价值。
但是,我们不得不看到的是,在互联网环境下的版权商业生态中,由于未能打通版权内容生产、传播、消费的价值链,造成了版权内容的侵权盗版泛滥和流通无序,伤害了整个版权生态环境。目前国际社会普遍沿袭机械复制时代的版权保护方法,即通过版权登记来确认版权所有人,从而借助公权力强制保障所有人的权益,其要付出一定的成本。而一旦诉诸法律,在举证、确权、验证等环节的难度和时间代价又很大;即使最终能够赢得官司,权利人的维权收益也与其付出难成正比。同时,一次传播使用对应一次授权,传统的版权授权模式远远无法满足互联网海量、碎片化、高时效性的授权传播需求,授权成本过高,阻碍了版权内容的有序传播。版权内容的传播使用方也因为这种无序,被逼上恶性竞争的道路。
为传统媒体融合提供新方法
近来大热的区块链技术,由于其去中心化的数据存储、不可篡改的链式结构,以及共同记录链上信息的账本明细、良好的信息安全保障和赋予自动执行能力的智能合约,完美地解决了版权内容在生产、传播和消费的流通过程中出现的确权、确质、确价问题,为重塑互联网版权流通的商业模式提供了全新的思路。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数字版权登记部主任张建东认为,区块链的分布式数据共识机制,使链上数据被人为操纵的可能性极大地降低,其不可撤销、不可篡改的特性使其天然地成为版权确权增信的最佳工具。版权作品创作出来之后即被赋予“数字版权唯一标识符”(DigitalCopyrightIdentifier,以下简称DCI),形成作品与人的唯一对应权属关系并将权属信息第一时间上链,如果之后在链上出现了全部或部分复制的作品,可以通过比对关键特征进行确权。同时,利用区块链技术可以可信记录版权内容生产、传播和消费的每一个环节,形成完整的版权证据链,并可公开查证,确保了版权内容在流通过程中权属的清晰可信。
在浙报集团产品研发中心主任助理潘一眼中,在传统媒体融合转型的过程中,报刊、广电等媒体都不再仅仅局限于内容的自身使用,而是开始拓展对外供稿授权业务。但目前除极少数媒体之外,大量媒体特别是地方媒体几乎都没有完善的精细化的供稿授权策略,其供稿授权处于相对粗放的状态,授权收入远远低于生产成本。而流量平台方通过精细化的流量变现,在版权购买成本和流量变现上形成了巨大的价差,这也是导致版权侵权泛滥问题的原因之一。如何面向市场需求,制定版权授权策略,构建供稿通道,为使用人提供一个合法、便捷取得版权授权的途径与入口,尤其是如何适应“所见即所用、使用即授权”的互联网环境下的快速授权需求,是媒体需要尽快解决的问题之一。
“事先保护”比“事后维权”价值更大
从目前各报业与版权管理相关的机构设置与职能设计上就可以发现,报业的版权意识有所增强,但在管理方式、策略与方法上还远远不够。中国报业版权服务中心以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DCI体系为支撑,联合北京版银科技等版权行业的龙头服务企业推出的“版权管家”服务,为报业媒体量身打造了包括版权管理、授权交易、风险管理、全网监测等一站式综合服务,共同助力报业媒体防范版权法律风险。对于报业媒体来说,这种“事先保护”比“事后维权”的价值更大。
北京版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创始人陈一宏认为,尽管传统报业媒体机构数量在减少,但发布载体与传播渠道却越来越多。如何统一管好、用好这些数字媒体渠道,以有效提升整体内容变现能力,提高内容运营收益,是当下必须解决的核心问题之一。单一区域媒体,尤其是地市级媒体,其市场竞争力明显不足,趋于边缘化。近年来,少数龙头媒体一直在探讨通过某种方式整合区域或行业媒体内容,建立某种形式的联合 体,但尚未看到明显的运营效果。同时,基于协作共赢的合作策略与规则,构建对外供稿联合 体,可以有效提高报业版权内容的议价能力,不再做廉价的内容提供者,让内容价值得以充分体现。
一个版权内容的优质程度是在传播和消费的过程中不断被发现的。优质的版权内容通过一次次授权使用和消费,以口碑传播的方式被更多的人知晓并带来更大规模的消费。区块链技术的分布式透明账本让人人可以看到作品带来的版权收入,并根据每个参与者的贡献公平地分配版权收入,创造了流动透明的市场。同时,区块链上的智能合约可以降低交易的复杂性,自动执行、不可篡改,支持按数量计费、即时清算和动态定价。在这些快速、海量的自动交易中,确定了真实的版权价格,为重塑版权商业带来革命性变化。(岳占峰)
(作者为中国报业版权服务中心主任)
(责编:赵光霞、宋心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