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天气炎热,喜欢喝饮料解渴降温的消费者可要留神了!3月29日,省食药监局公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在抽检的174批次食品样品中,有9批次不合格,涉及饮料、茶叶及其相关制品和水果制品,其中,饮料过半。
本次共抽检了茶叶及其相关制品、乳制品、水果制品和饮料4类食品。其中,茶叶及其相关制品66批次,合格63批次;乳制品50批次,全部合格;水果制品33批次,合格32批次;饮料25批次,合格20批次。
5批次饮料不合格,分别是安徽俊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糖姜茶(固体饮料)(生产日期/批号:2017/9/1),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超标;滁州市南谯区林泉纯净水厂生产的水蓝蓝包装饮用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9/3)、林泉双优高品质矿溶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9/6),均检出铜绿假单胞菌、大肠菌群超标;滁州市琅琊区清泉水厂生产的清清高级软化饮用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9/6)、清泉饮用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9/6),均铜绿假单胞菌超标。
3批次茶叶及其相关制品不合格,分别是合肥市包河区好又多超市滨湖欣园店经销的甘草(代用茶)(生产日期/批号:2017/6/10),太和县鸿福堂花茶有限公司生产的重瓣红玫瑰(代用茶)(生产日期/批号:2017/9/7),均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黄山王光熙松萝茶业股份公司生产的松萝茶(生产日期/批号:2017/4/16),草甘膦超标。
1批次水果制品不合格,即青阳县禅悦食品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秘制黄精(生产日期/批号:2017/4/29),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超标。
目前,对上述不合格产品,安徽省食药监局已要求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同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记者朱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