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发生专利纠纷,即将对簿公堂。面对证据难题,公证支招帮忙。3月20日,记者从安徽祁门县公证处获悉,公证正成为知识产权保护“利器”。“公证员,赶紧帮我们想想办法,我们与另外一家公司发生了专利纠纷,若不及时提供有效证据,公司将面临停止生产,损失巨大……”2月28日,浙江某干燥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设备制造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楼某急匆匆来到祁门县公证处求助。公证员经过了解,原来,浙江某食品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食品机械公司”)有一款专利产品“新型茶叶揉捻机”,而设备制造公司生产制造的茶叶揉捻机与其类似。食品机械公司认为设备制造公司侵犯了其专利权。
为保护自己公司合法权益,设备制造公司经过调查,发现黄山祁门县个体工商户倪某经营的茶厂里拥有一台食品机械公司在申请专利前,祁门当地企业用同样技术制造的茶叶揉捻机。由此,可以证明此款茶叶揉捻机的专利权不具有新颖性。
公证员受理申请后,随同楼某前往倪某经营的茶厂。在取得倪某的同意后,公证员对该厂的一台茶叶揉捻机进行了拍照、封存,并及时出具了公证书。3月上旬,设备制造公司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食品机械公司的“新型茶叶揉捻机”专利权为无效专利。由于诉讼需要,楼某要将上次封存的茶叶揉捻机装运到诉讼法院所在地,他再一次来到祁门县公证处,申请保全行为公证。公证员再一次履行了职能,发挥了作用。
近年来,随着创新产业不断深化发展,人们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也在逐渐提高,由于侵权行为证据不易固定留存,特别是互联网上的侵权行为极易删除、篡改,公证服务正作为知识产权保护利器为知识产权领域所认可和广泛使用。
(胡日芳、周霞记者:周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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