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2018年2月24日消息,该局于近日对厦门市部分经营者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等进行了抽查检验。此次共抽检电动自行车30批次,7批次被检不合格。
不合格样品的商标涉及爱顺、雅杰、爱玛、快马、铃帅、一科、戈铃等。不合格项目涉及最高车速、整车质量、制动性能、轮胎宽度、脚蹬地面间隙、欠压过流保护功能等。不合格商品已于近日移交属地市场监督管理所依法查处。
就此,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电动自行车商品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1、尽量选择口碑好的大品牌产品。拥有良好口碑的大品牌其产品质量好,售后服务成熟,对消费者来说有保障。
2、在选购电动自行车时,不要盲目追求高车速。时速超过20公里的电动车不仅不能登记上牌照和上路行驶,还有极大的安全隐患;应索要合格证、说明书、充电器、并且要核对合格证上的车架号、电机号是否与车体一致,核对充电器是否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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