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记者从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福建省2018年第一期化妆品监督抽验结果已经正式公布。标示为揭阳市美肤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蓓芙爽肤宝蛇脂软膏等3批次化妆品经抽验为不合格。
不合格化妆品情况如下:
标示为揭阳市美肤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蓓芙爽肤宝蛇脂软膏被检出“地塞米松”,含量达5.8μg/g,按规定为不得检出。
标示为广州市诗凯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方:武汉市黄道益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姜太公蛇脂皮宝霜被检出“地塞米松”,含量达5.8μg/g,按规定为不得检出。
标示为广州市博倩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博倩防脱育发洗发露被检出菌落总数达1400CFU/g,按规定菌落总数须≤1000CF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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