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新春佳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8年第7号)》。信息显示,2017年底至2018年1月期间,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了开展新春节令食品专项抽检,包括糖果制品、饮料、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速冻食品、食用农产品等5个食品大类共计527批次样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20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
据公告,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核查处置,责令违法生产经营者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彻查问题原因并全面整改。核查处置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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