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鸡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通告称,近期,宝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7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6批次,不合格样品25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餐饮具65批次,不合格样品22批次;巴氏杀菌乳6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陕西泰森酒店有限公司使用的方盘,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陇县印象陇州时尚餐厅使用的长盘和圆盘,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凤翔县鸭掌门火锅店使用的料碗,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陇县辣尚瘾川香阁饭庄使用的小碗,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五)眉县首善镇秦狼餐饮店使用的圆盘,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六)凤县天天鲜奶吧自制的巴氏杀菌乳,脂肪检出值为2.04g/100g,标准规定为≥3.1g/100g。检验机构为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七)宝鸡丰泽园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料碗,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八)宝鸡市渭滨区张氏宽窄巷成都小吃国贸店使用的面碗和圆盘,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九)宝鸡高新开发区牛奶先生鲜奶吧自制的巴氏杀菌乳,菌落总数检出值为3000000CFU/ml、3000000CFU/ml、2400000CFU/ml、2500000CFU/ml、1100000CFU/ml,标准规定为n=5,c=2,m=50000CFU/ml,M=100000CFU/ml;大肠菌群检出值为77CFU/ml、150CFU/ml、170CFU/ml、110CFU/ml、180CFU/ml,标准规定为n=5,c=2,m=1CFU/ml,M=5CFU/ml;非脂乳固体检出值为5.39g/100g,标准规定为≥8.1g/100g。检验机构为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十)眉县首善镇尚谷小厨餐厅使用的长盘,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十一)凤翔县南大街鼎德香小火锅使用的茶杯和方碟,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十二)陇县秦源幼儿园使用的餐盘,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十三)千阳县千河宾馆千河大酒店使用的面碗,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十四)凤县双石铺镇码头故事火锅店使用的大圆盘,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十五)陇县鸿狼大盘鸡店使用的圆盘,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十六)陕西秦皇园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使用的小碗,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十七)凤翔县南大街聚翔楼味之家酒楼使用的小餐碟和方碟,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十八)宝鸡高新开发区姐妹饮品店自制的巴氏杀菌乳,菌落总数检出值为2700000CFU/ml、390000CFU/ml、630000CFU/ml、2200000CFU/ml、2100000CFU/ml,标准规定为n=5,c=2,m=50000CFU/ml,M=100000CFU/ml;大肠菌群检出值为61CFU/ml、31CFU/ml、50CFU/ml、26CFU/ml、41CFU/ml,标准规定为n=5,c=2,m=1CFU/ml,M=5CFU/ml;非脂乳固体检出值为5.74g/100g,标准规定为≥8.1g/100g。检验机构为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十九)宝鸡市陈仓区虢镇宝红重庆碟庄火锅店使用的勺子,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十)宝鸡恒大嘉悦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圆盘,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十一)陇县牧羊人主题餐厅使用的大碗,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金台区、渭滨区、陈仓区、高新区、凤翔县、眉县、陇县、凤县和千阳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