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5期)》。信息显示,蔬菜制品、调味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水果制品等6批次食品样品抽检不合格。
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3大类食品,包括:水产制品、糖果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糕点、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水果制品、蛋制品、冷冻饮品、食用农产品、速冻食品、蜂产品、罐头、酒类、调味品、饮料、方便食品、蔬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粮食加工品和肉制品,共抽检2871批次,合格2865批次,不合格6批次。
其中蔬菜制品不合格3批次:1、标示为漳州市芗城区福福旺食品商行2017年10月22日经营的特级白木耳(非即食)(散装),二氧化硫不合格;2、标示为福建吉马经贸有限公司荣昌购物广场2017年10月21日经营的散装白木耳干(非即食银耳),二氧化硫(亚硫酸盐)不合格;3、标示为龙海市龙洲岛内价购物广场有限公司2017年10月16日经营的特级金针(散装非即食),二氧化硫不合格。检验机构均为漳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调味品不合格1批次:标示为厦门味康源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09月09日生产的五香粉,铅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茶叶及相关制品不合格1批次:标示为尤溪县碧叶馨茶叶专业合作社2017年05月16日生产的大红袍,草甘膦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水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标示为青州市福安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09月03日生产的山楂片,菌落总数不合格。检验机构均为东莞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已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同时,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