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赣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2017年赣州市市本级第二期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通报》。本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共抽检了食品142批,合格137批,合格率96%;9-12月份对各类餐饮服务单位自行消毒的餐饮具抽检860件,合格780件,合格率92%。
经监督抽检,发现5家餐饮服务单位采购、使用和经营了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赣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此外,针对监督抽检发现的问题,要求各餐饮服务单位必须按下列意见贯彻执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设置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严格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抓落实、确实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实施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及进货验收制度,保证来源正规、索证索票齐全并建立台账。必须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索证索票、进货验收以及台账记录工作;台账存放应方便查验。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负责食品索证索票、进货验收以及台账记录的人员应掌握餐饮业常用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基本知识和感官鉴别常识。
2017年赣州市市本级第二期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品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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