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鸡市食药监局发布“关于2017年12月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分析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42期)”,该通告称,2017年12月(12月1日-12月26日)宝鸡市共抽检各类食品样品575批次,其中检验项目合格的样品573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抽检的575批次食品样品共涉及食用农产品和餐饮食品等两大类食品,其中食用农产品324批次全部合格。抽检的餐饮食品涉及不合格,全部是油炸面制品不合格2批次。
在抽检发现问题的2批次不合格样品中,全部为油条中检出铝残留量超过规定残留限量,主要原因是一些生产经营者超量使用明矾所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规定,焙烤食品中可以使用硫酸铝钾和硫酸铝胺,但要求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100mg/kg。硫酸铝钾和硫酸铝胺是合法的食品添加剂,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但过量摄入会导致骨质疏松、记忆力减退、智力低下、行动迟钝等。
针对以上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相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查处,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及时查找问题原因、化解风险。加强对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加大跟踪抽检力度,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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