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7日,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布2017年第5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本次抽检4类食品131批次样品。其中,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9批次,合格38批次,不合格1批次。
本次抽检的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主要包括菜籽油、调和油等。抽检依据是GB2716《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SB/T10292《食用调和油》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食品添加剂、品质指标等指标。共抽检39批次产品,其中合格38批次,不合格1批次。
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合肥泳润源商贸有限公司经销的合肥市三强调味品厂生产的芝麻调和油(生产日期/批号:2016/11/5),过氧化值检出值0.35mmol/kg。标准规定为≤0.25mmol/kg。承检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同时,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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