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消息网1月22日报道美国外交学者网站1月20日刊登题为《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上的进步——是的,这是真的!》的文章称,中国按传言是一个对知识产权毫无尊重的没有创新能力的仿冒者的国度。当然,这并不准确。
文章称,然而许多美国企业仍然相信这个传言。根据中国美国商会2017年进行的一项调查,超过一半的受访对象仍然在很大程度上怀疑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会在中国得到严格执行。
文章称,在过去十年里,中国已经变得日益具有创新能力,并且已经表现出实施得力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严肃决心。
事实上,随着中国企业致力于在海外的全球扩张和在国内的高技术创新,它们已越来越多地要求政府执行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实际上,在中国开展业务的外国公司所提出的担忧有许多已经通过法律改革和新执法机制得到了处理。
文章称,针对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一项主要抱怨是诉讼到中级法院的案件将遭遇地方司法保护主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一份白皮书的总结,中国已经采取重要措施消除地方司法保护主义,确保知识产权案件判决过程的公正。1995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了监管全国性案件的知识产权审判庭。2014年,北京、上海和广州成立了知识产权法院。2017年初,南京、苏州、成都和武汉启动了专门的知识产权法庭。
文章表示,由于这些法院将对各自省份的所有知识产权诉讼进行初审裁决,因此通过取消地方对案件的审判权,地方保护主义的消极影响被以一种较为系统化的方式减少。这将确保诉讼当事人得到公正的对待。
文章称,苹果、三星、索尼和戴尔等公司在一连串受瞩目的专利侵权诉讼中输给了相对不知名的中国企业的案例,让许多观察人士确信,外国企业不可能在中国法院得到公正待遇。不过,这些坊间盛传的案例往往以偏概全。事实上,外国公司在知识产权审判中的胜绩与中国私营企业一样出色。在2006年至2011年间,外企提出了中国超过10%的专利侵权诉讼案件,并且赢得了其中的70%以上。如今的胜诉率和强制执行率平均为80%和98%左右。在这些数据面前,毫无疑问中国正越来越多地被非中国企业选为提出知识产权争议诉讼的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