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0日,东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通告2017年第17号,10批次食品样品被检出不合格。
据通告,东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畜禽肉及副产品、蔬菜、肉制品、水产品、水果、鲜蛋6类食品200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90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合格率95.00%。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总体情况为:蔬菜95批次,不合格9批次;水产品18批次,不合格1批次;畜禽肉及副产品46批次,肉制品3批次,水果29批次,鲜蛋9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批次。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经营单位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港盛蔬菜超市销售的购自李伟蔬菜批发处的小白菜,氟虫腈的检出值为2.9mg/kg,标准规定不得超过0.02mg/kg。检验机构为青岛中维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二)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富强商店销售的购自刘孟军蔬菜批发处的韭菜,氧乐果的检出值为0.078mg/kg,标准规定不得超过0.02mg/kg。检验机构为青岛中维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三)河口区义和连发调料店销售的购自王连三处的芹菜,毒死蜱的检出值为0.23mg/kg,标准规定不得超过0.05mg/kg。检验机构为青岛中维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四)利津县小涛粮油青菜店销售的购自滨州市鲁北蔬菜批发市场(六街)的豇豆,氧乐果的检出值为1.3mg/kg,标准规定不得超过0.02mg/kg。检测机构为青岛中维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五)利津县家家乐果蔬批发超市销售的购自山东鑫昊农副产品交易中心的韭菜,氧乐果的检出值为1.2mg/kg,标准规定不得超过0.02mg/kg。检验机构为青岛中维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六)东营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大王店销售的购自滨州六街蔬菜批发市场的豇豆,氧乐果的检出值为0.13mg/kg,标准规定不得超过0.02mg/kg;灭蝇胺的检出值为21.mg/kg,标准规定不得超过0.5mg/kg。检验机构为青岛中维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七)胜利油田胜大超市胜兴店销售的普通白菜,氟虫腈的检出值为0.17mg/kg,标准规定不得超过0.02mg/kg。检验机构为青岛中维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八)山东鲁百百货大楼集团有限公司东营百货大楼分公司销售的购自马玉萍处的小白菜,氟虫腈的检出值为0.13mg/kg,标准规定不得超过0.02mg/kg。检验机构为青岛中维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九)东营市商业大厦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购自吴金成处的鲫鱼,呋喃唑酮代谢物的检出值的1.6u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青岛中维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十)东营市商业大厦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购自苏严勇处的普通白菜,毒死蜱的检出值为1.1mg/kg,标准规定不得超过0.1mg/kg。检验机构为青岛中维安全检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