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布2017年第2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本次共抽检2类食品39批次样品,抽检的食品主要是食用农产品34批次,其中,32批次合格、2批次不合格;调味品5批次,全部合格。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已责令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追溯不合格产品的来源,制定整改措施。同时,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如果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1、宿州市砀山县安徽玖玖商贸有限公司东方购物广场经销的由马刚岺生产的鲜牛肉,克伦特罗检出值为4.50μ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英格尔检测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2、宿州市砀山县春生凯特超市经销的由马刚岺生产的牛肉,克伦特罗检出值为1.34μ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英格尔检测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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