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抽检信息称,为保障厦门市食品消费安全,根据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2017年11月,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我市生产、流通、餐饮、网络食品等4个环节的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粮食加工品、水产制品、糖果制品、调味品等28大类,共计456批次食品样品开展了监督抽检。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检验规范,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食品。
总体情况:11月共监督抽检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粮食加工品、水产制品、糖果制品、调味品等28大类456批次食品样品,检出不合格食品样品1批次。其中网络食品监督抽检72批次,不合格1批次;生产环节监督抽检173批次、流通环节监督抽检202批次、餐饮环节监督抽检9批次都合格。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淘宝香香干果调味之家(厦门市湖里区香干果调味品店)销售的标称德阳市神马味精有限公司生产的神马鸡味调味料(生产日期:2017年06月22日),糖精钠(以糖精计)检出值为0.282g/kg,标准规定为≤0.15g/kg。检验机构为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上述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已函告生产企业所在地四川省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查处,要求相关生产企业及时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函告北京市、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予以查处。经营单位所在的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15、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