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广西食药监局官网发布公告称,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糕点类食品17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58批次,不合格1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该样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总体情况
所有抽检样品遵循随机抽样原则。抽检糕点样品170批次,合格158批次,不合格12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产品情况
(一)浦北县小江镇陆美珍副食店销售的标称“灵山县福顺食品厂”生产的“肉松面包”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6-15,规格85克/袋)(经核查,该产品为曾素梅伪造灵山县福顺食品厂的包装、标识生产,为假冒产品),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100000CFU/g;(2)150000CFU/g;(3)29000CFU/g;(4)26000CFU/g;(5)<10CFU/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n=5;c=2;m=10000CFU/g;M=100000CFU/g。
(二)南宁市一品轩淡村饼家销售的标称“广西沃田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胡萝卜奶棒面包”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8-30,规格245克/袋),大肠菌群检出值为(1)140CFU/g;(2)88CFU/g;(3)110CFU/g;(4)100CFU/g;(5)90CFU/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n=5;c=2;m=10CFU/g;M=100CFU/g。
(三)梧州市长洲区骄阳商行销售的标称“玉林市玉州区禹仙食品厂”生产的“老友米线(调味面制食品)”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8-21,规格22.8克/袋),三氯蔗糖检出值为0.37g/kg,比标准规定检出值(不得超过0.25g/kg)高出0.48倍;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13000CFU/g;(2)13000CFU/g;(3)9800CFU/g;(4)14000CFU/g;(5)4900CFU/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n=5;c=2;m=10000CFU/g;M=100000CFU/g。
(四)梧州市长洲区信业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梧州市康得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鸡比酥”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8-29),铝的残留量检出值为304mg/kg,比标准规定检出值(不得超过100mg/kg)高出2.04倍。
(五)巴马福中福批发部销售的标称“河池市大化悦康食品厂”生产的“香芋味夹心包”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8-30,规格50克/袋,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60000CFU/g;(2)370000CFU/g;(3)830000CFU/g;(4)830000CFU/g;(5)410000CFU/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n=5;c=2;m=10000CFU/g;M=100000CFU/g;霉菌检出值为2800cfu/g,比标准规定检出值(不得超过150cfu/g)高出17.67倍。
(六)钟山县常旺商店销售的标称“桂林市灵川县金桂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脆骨味(麻辣面制品)”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8-20,规格28克/袋),三氯蔗糖检出值为0.35g/kg,比标准规定检出值(不得超过0.25g/kg)高出0.4倍。
(七)贺州市八步灵峰通达商店销售的标称“贺州市八步锦香食品厂”生产的“油条(油炸食品)”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9-18,规格330g/包),铝的残留量检出值为389mg/kg,比标准规定检出值(不得超过100mg/kg)高出2.89倍;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检出值为0.67g/kg,比标准规定检出值(不得超过0.5g/kg)高出0.34倍。
(八)贺州市八步灵峰通达商店销售的标称“贺州市八步锦香食品厂”生产的“笑枣饼(油炸类糕点)(其他类)”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8-29,规格350g±5/包),铝的残留量检出值为380mg/kg,比标准规定检出值(不得超过100mg/kg)高出2.8倍。
(九)平桂管理区沙田源昌商场销售的标称“贺州市八步锦香食品厂”生产的“笑枣饼油炸类糕点(其他类)”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8-27,规格350g±5/包),铝的残留量检出值为264mg/kg,比标准规定检出值(不得超过100mg/kg)高出1.64倍。
(十)贵港市港北区百桦副食店销售的标称“贵港市港北区沁源糕点加工厂”生产的“朋友圈汉堡-奶香味”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9-11,规格90克/袋),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30000CFU/g;(2)<10CFU/g;(3)23000CFU/g;(4)18000CFU/g;(5)19000CFU/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n=5;c=2;m=10000CFU/g;M=100000CFU/g。
(十一)贵港市港北区明旺副食品批发部销售的标称“福兴面包厂”生产的“福兴软面包(老北京)”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9-13,规格90g/袋),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50000CFU/g;(2)75000CFU/g;(3)83000CFU/g;(4)3700CFU/g;(5)55CFU/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n=5;c=2;m=10000CFU/g;M=100000CFU/g。
(十二)东兰县虹桥批发部销售的标称“巴马陆城食品厂”生产的“冰绿豆饼”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9-09,规格300克/袋),霉菌检出值为240cfu/g,比标准规定检出值(不得超过150cfu/g)高出0.6倍。
以上样品的检验机构均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三、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查处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各市、县(市、区)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均已经依法进行处置。